各有關單位:
國家強制標準《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安全技術要求》(GB40163-2021)已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。為嚴格落實該國家標準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《船載危險貨物申報員和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管理辦法》(海危防〔2017〕548號)相關要求,切實加強上海港船載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人員從業管理,進一步規范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行為,提高船載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質量,我局將于2021年12月15日開通試運行“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遠程智慧管理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裝箱遠程系統”),現將相關要求明確如下:
一、凡擬采用EDI申報系統發送集裝箱裝箱證明書的相關單位,發送前裝箱檢查員均應按本通知要求通過“裝箱遠程系統”上傳集裝箱裝箱照片。
二、“裝箱遠程系統”分為裝箱場站管理端(PC端)及裝箱檢查員手機端兩個模塊。
裝箱單位應事先通過裝箱場站管理端錄入裝箱計劃,裝箱工作結束后及時更新計劃狀態。裝箱檢查員在實施裝箱現場檢查工作中,應認真執行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情況拍攝規定,拍攝記錄裝箱前、中、后三種箱體狀況和相應箱號情況并通過手機端上傳照片。每次上傳照片時需由裝箱檢查員本人進行人臉識別,拍攝裝箱照片時應確保手機定位功能處于打開狀態。
上述事項具體操作見《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遠程智慧管理系統操作流程》(附件一)。
三、12月15日后,出現下列異常情況的集裝箱不得裝船出運:
(一)未通過“裝箱遠程系統”上傳集裝箱裝箱照片;
(二)裝箱照片上傳時間晚于EDI電子裝箱裝箱證明書發送時間;
(三)裝箱照片手機定位不在裝箱場站已核查地理范圍之內;
(四)“裝箱遠程系統”與EDI申報系統貨物信息不符。
四、集裝箱裝箱檢查員通過“裝箱遠程系統”上傳裝箱照片時應嚴格按照要求規范操作,確保裝箱照片真實、有效,并與實際相符。對于檢查中發現存在使用技術手段欺騙、造假、提供虛假裝箱照片等行為的集裝箱裝箱檢查員,我局將按照《危險貨物申報員和集裝箱裝箱檢查員記分細則》相關規定一次違法記分20分,并暫停其通過EDI申報系統報送集裝箱證明書12個月。
五、對于地理位置位于上海行政區域以外,前期未經我局執法人員進行地理位置現場核查的裝箱單位,請于12月1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送《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單位信息表》(見附件二)及本單位裝箱檢查員證件照電子相片(免冠、正面、彩色、無背景、JPG/JPEG格式,照片底色無要求)。
電子郵件:wanghua@shmsa.gov.cn
六、近期我局將結合《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安全技術要求》生效實施組織開展“裝箱遠程系統”線上操作培訓,具體培訓要求待定,請關注我局門戶網站相關通知。
網站網址:https://www.sh.msa.gov.cn/tzgg/index.jhtml
七、系統運行過程中,如遇問題可與以下人員聯系:
我局工作人員:王 華 聯系電話:021-66072810
陳維工作室危防熱線:021-38453060
軟件公司技術支持人員:李光輝 聯系電話:13381944365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遠程智慧管理系統操作流程
2.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單位信息表
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局
2021年11月12日
上海海事局關于試行“海運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遠程智慧管理系統”的通知(滬海便函[2021]206號).pdf